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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安置的方式有哪些

时间:2024-03-23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项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补偿(不含装潢及附属物补偿)

征收实施过程中,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估价时点,根据被征收房屋情况,按照《江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澄建〔2012〕12号)的有关规定,确定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

1.该项目拟定的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评估市场交易基准单价为7200元平方米。

2.若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含装潢及附属物补偿)一次性对被征收人增加20%的补贴,被征收人领取货币补偿款后自行解决住房。

(二)装潢及附属物补偿

(三)其他补助、补贴及奖励费用

1.搬迁费

以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取得的合法建房手续为计算单位,按每户2000元计。

2.临时安置费

本项目被征收人需自行过渡,按规定领取临时安置费。临时安置费以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基数,按每月每平方米6元发放,发放中不足1200元的按1200元计发。

选择货币补偿或现房直接安置的,一次性发放6个月临时安置费。

选择产权调换的,临时安置费的发放日期从被征收户搬迁完毕交出旧房钥匙、可实施旧房拆除之日起至安置房购房公告后三个月止,对在外过渡时间超过24个月以上的被征收户的临时安置费,自超过24个月之日起,按每月每平方米12元计发(不足2400元月的按2400元月计发)。

3.期限奖

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布的征收签约期限内,签约搬迁并交房的被征收人,给予发放每户征收期限奖30000元奖金。超过征收签约期限签约搬迁并交房的被征收人,征收期限奖自征收签约期限届满之日起每日等额递减5%。

4.提前搬迁奖

在征收实施单位现场公告的搬迁期限内,自公布之日起被征收户提前完成搬迁并交出旧房钥匙的,以交出旧房钥匙可以实施房屋拆除之日为计算基准日,给予发放提前搬迁奖,具体标准为:以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基数,自公布之日起1—5天内及之前完成搬迁的奖励50元㎡;6—10天内完成搬迁的奖励30元㎡;11—15天内完成搬迁的奖励15元㎡。

5.特种综合补贴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考虑到已取消特种存单及当前搬家、租房等实际情况,过渡期间,除上述补偿外,每月另行给予被征收人特种综合补贴,标准为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的补偿金额的

2.5‰月,补贴计算期限及发放与临时安置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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