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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问一下诈骗罪之后还用还钱吗

时间:2023-11-19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诈骗判刑后需还款。刑事诉讼结束后,根据被告人的判决,加害人有责任赔偿受害人的民事损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1条和102条,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可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以确保赔偿款项的执行。因此,诈骗犯在刑事判罚完成后需要还款。

法律分析

诈骗判刑后还用还钱。诈骗罪判刑是刑事诉讼,还钱是属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终结,根据当事人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判罚完毕后,加害人应当完成对受害人的民事责任赔偿。因此诈骗判刑后还用还钱。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拓展延伸

诈骗罪判决后,是否有还款义务?

在诈骗罪判决后,被判定有罪的人通常会有还款义务。诈骗罪是指以欺骗手段获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一旦被判定有罪,法院通常会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返还被骗取的钱款。这是为了保护被害人的权益,恢复受害人的经济损失。被判定有罪的人必须按照法院的判决执行还款义务,否则可能面临进一步的法律后果,如强制执行、罚款或监禁等。因此,在诈骗罪判决后,有还款义务是常见的法律要求。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和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诈骗罪判决后被告人有还款义务。这是为了保护被害人的权益,恢复受害人的经济损失。被判定有罪的人必须按照法院的判决执行还款义务,否则可能面临进一步的法律后果。因此,在诈骗罪判决后,还款是必要的法律要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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