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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铁西宁官动迁规划 法律问题

时间:2023-11-27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法律分析:

(1)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区一轴两核心、一环三廊四组团”的空间结构。

一区一轴:中关村科技创新基地核心区、青和活力轴。

两核心:中央创新核、浑河生态核。

一环三廊:智能生态环、浑河生态廊道、浑蒲灌渠生态廊道、细河生态廊道。

四组团:四个生态居住区,形成融合互动、生态有机的居住群落。

(2)用地布局

科创用地及居住用地布局:采用产业和居住片区相邻并分别集中布局的理念,形成“汉堡包”式的规划结构。产业和居住相邻布局,更利于构建产城融合格局。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结合居住区设置基层教育科研、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和商业服务设施,形成簇群式的邻里服务中心。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布局:主要位于中央大街、开发二十五号沿线,结合轨道交通站点进行布置,为创新人才提供活力时尚服务。规划商业设施用地包括商业、商务、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等。

绿地与广场用地布局:围绕中央湖区,形成向外发散的景观平面布局,打造地区公园、区域廊道、带状绿地三级绿化体系,保障生态用地与建设用地相互契合。公园绿地包括块状公园绿地和街头公园绿地等。防护绿地主要为三环道路防护绿地和高压廊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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