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申请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应到具有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培训资格的机构报名,然后参加职业培训;市级运政管理部门对申请登记表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核发准考证;学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由市级运政管理机构组织的理论考试和操作考试;考试通过后发放证书。申请人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大型客车、汽车列车从业资格证还须符合下列条件:申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必须持有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2年以上。申请大型客车从业资格证,须持A证2年以上。申请汽车从业资格证书,须持有B照2年以上。备考:完成《营运汽车驾驶员职业培训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和课时。培训机构将学员申请登记表报送到市级运政管理机关审核。市级运政管理部门对申请登记表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核发准考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十二条 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
第二十四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