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双方应该心平气和地协商好探视孩子的相关问题,若实在不能协商的,则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探视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